简要回顾柴远事件和回应对公开指控骆毅祥的一些非议

作者:小草

2015年初的“柴远案”究竟是怎么开始的呢?时隔9年了,可能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件事是如何发生的。此文就简单地概述一下。

柴远都是1989年和一群人流亡到国外的,他们先是去了巴黎的难民营,1990年一起转到美国,以访问学者的身份留在了普林斯顿大学。1992年,林慈信介绍/推荐远志明去美国改革宗神学院读神学。远志明的英文水平根本就听不懂老师上课讲的,最后是以中文写了那本异端之作《老子与圣经》(参《远志明的《老子与圣经》是异端之作》)作为他神学硕士学位的论文,并于1997年出版(见下面截图)。远志明于1995年混出了神学院,却称之为毕业。(具体的可参阅《远志明成为“名牧”,林慈信“功不可没”》)

1995年远志明从神学院出来后,就开始在华人教会圈里“事奉”,担任过《生命季刊》的编委和生命出版社的董事,也在《海外校园》当过编委,1999年参与创办了神州传播协会,并被邀到全球各地去讲道。名声就越来越大,很快就成了华人教会里的大名星,四处受欢迎和追捧。

2014年12月23日,柴玲在她自己的网站上发表了一份公开信《柴玲写给教会关于远志明的信 2014年12月23日》,见下面截图。2014年12月24日得到柴玲的授权,此文被曹长青(非基督徒)所转发,这才在网络上引起轰动和流传开来。

一直到了一个多月后的2月10日,生命季刊才对外公布有18位牧者组成了“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见下面生命季刊发表的《18位华人教会牧者就柴远事件致海内外华人教会及公众信》一文的相应文字部分截图:

如果柴玲没有在网络上公开远志明与她之间曾经发生的事件,如果网络没有人有兴趣去议论,没有搞到网上纷纷扰扰的,那么,生命季刊还会介入调查吗?虽然,柴玲在公开之前,已经和一些牧者私下谈过了,也和远志明见面谈过了,但都得不到满意的解决。没有哪位牧者愿意认真地处理此事,似乎就是想不了了之。当柴玲自己在网上发表公开信之后,更多的人是通过曹长青的转发才知道的,因为曹长青的网站在公共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柴玲如此在网站上公开指控远志明,而不是继续留在教会里悄悄地、不被公众所知晓地来处理,有什么不妥吗?

柴远之间发生的事,实在是不可能有别的见证人了,那么这样的指控还要受理吗?但是,生命季刊还是接过来进行处理,并公布了柴玲单方面的指控。

也正是因为有柴玲的先公开指控,才有了后来别的指控的出现。而且,其中有一个强奸的指控是来自流亡到难民营里的一位朱女士,向生命季刊提供指控的还不是当事者本人,而是由万先生和苏先生这两位民运人士向生命季刊提供的证言。他们两人连当事人的书面指控都没有,甚至于苏先生连指控人的真名都不知道,更别谈去做任何进一步的调查,但这样的指控还是被生命季刊公开出来了。

生命季刊在没有联系到当事人朱女士,也不知道朱女士的指控究竟是不是真实的情况下,公开了这样的指控。而且提供证言的万先生和苏先生是民运人士。那么,生命季刊接受万先生和苏先生对调查柴远案的参与和他们的证言有无勾结民运之嫌呢?是不是路线的问题呢?需要认真去计较吗?

下面就是生命季刊公开这样的指控的内容截图,截自发表于2015年2月23日的《18位华人教会牧者联署发布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

生命季刊大费周折,还请了独立调查机构进行调查。但也只是针对远志明被控在2013年有不当的行为,称之为诱奸,而这是因为先有柴玲的公开指控才随之而来的指控事件。但对柴玲和远志明之间发生的事,是强奸,还是通奸?最后也只能留给读者自己去判断。远志明是不是真的强奸过朱女士,那更是不得而知。

虽然称为是“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但实际上柴远之间发生的事是没有别的证人,调查委员会也只是公开了柴玲单方面的指控,此外还能做什么调查吗?这也说明了,对于相识的人之间发生的淫乱、或通奸的事情,要求别人来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和判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根本就没有第三者在场,更别说要有两、三个证人了,加之当事人的说法常常都是不一致的,而是各执一词。当然,如果是像骆毅祥那样的聚众淫乱,那就另当别论了。

回到当前的骆毅祥事件,2024年初,有多人起来指控武汉骆毅祥长期的淫乱和通奸罪,如果不公开这些以真名实姓的指控,那么很可能的,骆毅祥的罪恶就还不能被公众所知道,那他就可能还在继续伪装和欺骗下去。至于有人认为这些指控不可靠,或者认为这些指控是毁谤,那是个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就像柴远案,搞到最后,有人说是强奸,有人说是通奸,这就看个人自己的判断了。但总不能因为没有共识,就认为不可以公开柴玲的指控吧!

同样的,至于骆毅祥究竟犯下了多少淫乱和通奸罪?性质有多严重?基于已经公开的指控,个人自己去判断。总不能因为有人不信、或不接受这些指控,就认为公开这些指控是不公正,或不应该的。无论是指控人,还是被控人,还是陈鸽和我的参与,或是其他人发表的各种言论,或是明里暗里所做的一些事和说的一些话,我们所有的人都得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最后,大家都得自己向上帝交帐。

至于有些人说对骆毅祥所执行的教会纪律是不符合圣经所定的程序,我觉得这是混淆了基本的概念。公开指控不是执行教会纪律,执行教会纪律是决定如何惩处犯罪的人的问题,比如撤职,或是赶出教会。但是指控并没有这些功能,也做不到去执行具体的惩处。事实不是明摆着吗?骆毅祥至今根本就没有受到任何的教会纪律的处理,他现在不是已经跑到瓦努阿图岛国去“海外宣教”了吗?说对他执行教会纪律不公、或程序错误之类的,纯属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教会纪律是对待偶然为过犯所胜的信徒,或是被认为是信徒的,目的是为了挽回他们。教会纪律不是用来处理披着羊皮的狼。对于混在教会里的狼,对付的方式就是揭露,就是撕下他们的羊皮,让他们的恶行和狼的面目曝光,好让神的百姓远离狼,不受狼的蒙骗和伤害。

对于骆毅祥,基于我所知和所了解到的,我认定他是披着羊皮的恶狼和色狼,是长期混在教会里的大骗子,他骗财、骗色、骗取名利。对骆毅祥这种行为极其恶劣和有严重危害性的恶狼谈如何执行教会纪律,根本就是应用性的错误。当然,如果有人不认为骆毅祥是狼,而是信徒,只是犯了严重的罪行而已,那是你们的事,是你们的判断,对此我只能说,我和你们没有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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